1)第3章 Night 3_夜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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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街上混的,样貌英俊又略带邪气的男生自然不缺女伴,但杰收留了我。

  我们这些同属月亮的孩子,当然应该互相帮助,我顺理成章地住下,这正是我的目的。

  杰让我意识到,每个步入你生命的人都一定带着某些使命,即使无法马上知晓,但时间会让一切了然。

  他教会我许多书本上学不到,不是所有人都需要的知识。只要能躲开刘宇翔,任何知识对我而言都是有用的。

  太阳底下我们是普通少男少女,可到了夜晚月亮出来时,杰开始他的工作,我则扮成小男生为他跑腿。

  杰是做什么的,不难猜吧?就一小生意人,货品见不得光,太阳下岗时才进行交易——他是零售商,虽不必亲自上门推销送货,但也远远未能直接接触哥伦比亚那帮高层批发。他主要地区是下城东和字母城,但杰长东方人面孔,跟唐人街的人也很熟。他手下有好几个弟兄为他工作,不缺我一没经验的,可我执意要帮忙,他也就答应了。

  他无理由反对,我们萍水相逢,不是他什么重要的人,不可能白吃白住。

  一夜之间我的生活做了一百八十度转变——本该在九月步入哈佛的天才少女安妮.刘从此失踪,取而代之是一名叫刘璃的小混混,开始出没于曼哈顿下城的街道夹缝。

  工作并非一开始就驾轻就熟,街上有街上的一套规矩,可我不光只有一个会读书的大脑,察言观色也是我的拿手好戏。多看别人怎么说怎么做,几次小的失误后已够让我开窍。

  肉体的年龄固然占优势,客户一见已降低警惕,货品质量差点还是会原谅你,因你不但对他们没威胁,还可掩人耳目。

  别以为这些客户是街上混的闲杂人等,如之前所言,光天化日之下活动的人在夜里都另有一张嘴脸,他们很多是华尔街的精英,舍不得赔上白天的成就,却又无法抗拒夜的诱惑,因此我这种送货员成香饽饽。

  一周后杰便对我刮目相看,用一种大哥的口吻感叹:“学东西快,反应快,又会得随机应变,不好好读书学一门本事实在是浪费。”

  我跟他说:“或许我是天生吃这碗饭呢?”

  他不语,但我感觉到自己开始被在乎。

  除了领导我正式入夜的世界,杰还让我接触到在正常情况下八杆子打不着的一门本领——手语。

  他弟弟先天性聋哑,住在曼哈顿一间私立护理学校。这是个多月后他对我完全解除戒心后才告诉我的。

  为讨好他,我在一周内学会流利手语。

  因有一定的学习障碍(也或许是被杰保护得太好),弟弟虽是个善良可爱的孩子,但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。很明显,这唯一的亲人对杰来说有举足轻重的地位。他拼命赚钱投在这个护理院中,只因不愿见弟弟受半点委屈。

  一个夜晚,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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