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百六十一章 苏家兄弟!_我在大宋贩卖焦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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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汴京。

  中书省西厅,也就是俗称的参知政事堂,在王安石之前的六七年,这里高居其上的是欧阳修,只是如今已经换了新主人。

  下首左右,一个是吕惠卿,另一个是为苏辙。

  “参政,青苗法已经执行了一段时间,这法规原则上是好的,但卑职却是听说有地方官员为了完成政绩,强迫并不需要的百姓贷款,这般一来,恐怕会酿成大错,还请参政多加考虑一番。”

  听到苏辙的话,王安石不置可否。

  吕惠卿赶紧站出来道:“子由却是不知,推行新法,有时候矫枉过正也是难免,我也是发现了这个问题,已经发文让人多加注意了。”

  苏辙不满道:“这哪里是一句矫枉过正就能够抹过去的,对于咱们来说,只是一个小错误,但对于百姓来说,却是天大的事情,稍有不慎,便有可能让农户家破人亡,可不是什么小事情。”

  王安石闻言眉头皱起,他对苏辙有所不满,这个不满缘由颇深。

  制置三司条例司的设置不简单,他争取了许久,与诸多大臣斗了许久,才算是勉强成立,原本便是为了甩开中书执行变法,可临了官家却将苏辙给塞了进来,这倒是问题不大,但苏辙此人却是颇为不识相,虽然说有协同之名,但官家塞他进来不过为了镀金罢了,何必总是多口舌惹人烦闷呢。

  想及至此,王安石道:“变法本就是无奈之举,若是怕这怕那的,又变什么法,现在地方不少官员抵抗变法不干事,若是处置了这些干事的官员,到时候谁来协助变法,你这种想法就莫要再说了。”

  苏辙一听顿时变色,提高了声音道:“参政此话不免说得太轻巧了,把钱借给百姓,使出利息二分,本意是在救济百姓,不是求利。

  但出入之间,吏员趁机营私作奸,即使有法也不能禁止,钱到百姓手里,即使良民也不免乱花;到交还时,即使富民也不免超过期限。

  这样,就怕一定要鞭打催促,州县官的事不胜其烦了。

  唐代刘晏掌管国家财政,从没有借钱给百姓。

  有责怪他的人,刘晏说:‘让百姓侥幸得钱,不是国家之福;

  叫吏员靠法催督还债,对百姓不利。

  我虽然从不发放借贷,但四方的丰收和灾荒谷价的贵贱,从来能及时知道。

  有谷贱处就收购,有谷贵处就发售,所以四方没有太贵、太贱的弊病,岂用发贷款?’刘晏所说的,就是常平仓法。

  现在此法仍在而患在不整顿,你真能有意于百姓生计,就整顿实行,那刘晏的功绩可以立刻见效。

  现在搞这青苗法,若是自愿而行,百姓可以依据自身需求决定贷或者不贷,可能问题还算是不大,但若是吏员强迫百姓贷款,即便是丰收年,百姓也得多缴纳两分利息,若是遇上了灾年,那就是要断了他们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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