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六百七十三章 陆亲开道,闲人勿近_大流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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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扬州,沈家大宅。

  前明崇祯十六年淮军攻打扬州时,宅主沈于泰携家小南逃江南,此后沈家大宅便为淮军大都督陆文宗暂居之所。

  陆四率扬州淮军北上之时,曾命扬州府尹郑元勋派人过江找那“逃难”的沈于泰,一是允其可以携家小重回扬州仍安本宅,二是扬州方面作价收购沈家这座老宅。

  沈于泰没多想就选择后者,因为占他老宅的可是淮贼,他哪敢把家小再往虎口送。

  按市值,沈家这座老宅虽说不是扬州最好的园林,但其位于东关繁华之所,该地段属于扬州寸土寸金地区,因此真卖的话怎么也得上万两。前些年扬州郊区有一座园子出售,当时成交价就高达四万余两。

  一座宅子赶得上一个县的赋税,这事搁其它地方想都不敢想,可搁扬州这里却是再正常不过。

  因为,这地方盐商多,丝商多、粮商也多。

  尤其是盐商,不敢说个个是富可敌国,但富可敌县却都是能称为盐商的基本要求。

  最终,在郑元勋的争取下,沈于泰将其家一百多年的老宅作价六千两卖给了淮军。

  当时负责跟沈家签订契约的就是陆四的堂兄陆文亮。

  交易成功之后,沈家大宅便彻底成了陆家大宅。

  陆四得知那座大宅只用六千两便完全归陆家所有后,当场就摇了摇头,知道这是人家宅子原主人害怕自己这才低价贱卖,不过也没有故作高风亮节让他大哥陆文亮再补那沈家人多少钱,只传话过去,将来大军渡江后对那沈家人稍稍照顾,如此以补人家贱卖之情。

  有了属于陆家的大宅子,从盐城迁至扬州的陆家近亲便都在此宅居住。包括陆四的大伯陆有才一家,二伯陆有富一家,以及陆四亲爹陆有文。

  所谓富贵不还乡,如锦衣夜行。

  陆四奋斗这么多年给陆家弄来一座大宅,那肯定是要让他爹、大伯、二伯他们好生享个晚年的。

  扬州这地方也着实是好,至少在当下,扬州的经济水平是全国屈指可数的,更不用说北边还有个直辖市性质的淮安。

  作为“老根据地”的淮扬,经三年经营,如今仅账面上的人口、赋税便占了大顺政府的三分之一,相比残破往往百里无一人烟的北方地区,简直就是天堂。

  陆四对淮扬也十分重视,兵力部署上淮扬名义上只有通泰的第三镇,扬州的第四镇,但实际上却多达四镇兵马。

  通泰程沈集团除建制第三镇外,又有新编一镇,另外还有水师一部,总兵力近三万人,承担着自通州至扬州的长江防御任务。

  扬州陆文亮、蒋魁原编第四镇之外,又有两个独立旅编,一旅位于宝应,一旅位于仪真,总兵力近两万人。

  南京方面因为政治因素不可能渡江“北伐”,故对淮扬地区能够直接构成威胁的是“半独立”性质的明军淮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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