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六百三十六章 北京城中定社稷_大流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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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顺将设政务院和枢密院两个文武机构,政务院下设六政府等机构,枢密院则专管军队事务,同宋代枢密院差不多构架。

  六政府即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,等同前明六部。

  政务院设正副两长官,即左辅与右弼,相当于左丞相、右丞相。永昌年间设的上相和天佑殿大学士两职不再复设,如此一来,政务院便以左辅、右弼为贵。

  左辅右弼之下又设六学士,每学士各领一政府,相当于分管各政府的意思,遇有大事,则六学士会商之后呈报左辅右弼,以达成陆四要求的“集体决策”的效果,而非一人独断,这样能够避免国策掌握在一人手中,从而对国家产生危害。

  总体上,政务院同前明内阁极为相似,区分在于首辅为左辅、次辅为右弼,并且六学士于国策上的发言权和建议权得到极大增强。

  但是为了避免出现前明时期的党争造成国策迟迟不定,陆四又规定一旦政务院就某事不能达成一致,则必须交由圣裁。

  六学士虽分管六政府,但本身却不能直接干涉六部事务,避免六学士因为分管某政府造成权力过大,同时六学士分管各政府须定期交换,从而保证该学士不会架空分管政府。

  政务院、枢密院之外又有同级监察机构,仍叫都察院。永昌年间改御史为直指使,陆四嫌直指使不好听,仍叫御史。

  都察院由皇帝直管,不受政务院、枢密院管辖,对二院又有监察弹劾权力,相比前明都察院权力更大。

  除此外,翰林院改为弘文院,六科给事中为内参,其余如通政司、詹事府。太常寺、鸿胪司皆保留。

  地方上,永昌时定节度使、通会、防御使、府尹、州牧、县令六级制,此外辅官有府同、理刑、州判、县佐等官。

  顾君恩意保留永昌定制,陆四对此却有保留意见,认为可仍沿明制,各省设巡抚、布政、知府、知州、知县等官,取消节度使一设。但于基层增设乡官、村官,定不入流,但领国家正俸,以加强大顺对基层统治。

  陆四的态度是官职叫什么不重要,不能因为大顺推翻了明朝就要将前明的一切制度都予以推翻,关键是要吸取前明的弊政教训,使政令上通下达,提高效率,不使百姓再正赋之外又有苛捐杂税之苦。

  具体,陆四让顾君恩参照淮军当初在淮扬建村设乡成果加以调整。

  顾君恩昨天晚上可没怎么睡,他在皇城原前明内阁值房熬了一宵,除了按闯王意思督办各项事务外,也在完善他的大顺建国纲领。

  不过,这次大清早过来见闯王,不是汇报建国纲领之事,而是来报喜的。

  喜事有三。

  第一,满洲天津总督骆养性闻清廷出关,已于天津城中易帜归顺。

  第二,满洲遵化巡抚宋权使人往北京上降表,愿率全城军民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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