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661章 三爵制_天下末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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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次日一早。

  尚书台制诏盖印,下抵国相府。

  随即,国相府则署衙刊印,分于长安个闾里、城门、村邑,布告于民。

  数以百计的信使,也持之复件,奔往司隶、凉州各地。由各地府衙,刊印发布,公示国朝官员、百姓、商贾等。

  军爵。

  第一等,辅兵。月支五十钱、粮五斗。

  第二等,正兵。月支百钱、粮一石。

  第三等,公士。月支二百钱、粮二石。

  第四等,造士。月支三百钱、粮三石。

  第五等,良士。月支五百百钱、粮五石。

  第六等,奉国都尉。月支六百钱、粮六石。

  第七等,辅国都尉。月支八百钱、粮八石。

  第八等,镇国都尉。月支一千钱、粮十十石。

  第九等,奉国将军。月支两千钱、粮二十石。

  第十等,辅国将军。月支三千钱、粮三十石。

  第十一等,镇国将军。月支五千钱、粮五十石。

  第十二等,关内侯。月支六千钱、粮六十石。

  第十三等,都亭侯。月支八千钱、粮八十石。

  第十四等,都乡候。月支一万钱、粮一百石。

  第十五等,亭侯。月支两万钱、粮二百石。

  第十六等,乡侯。月支三万钱、粮三百石。

  第十七等,县侯。月支五万钱、粮五百石。

  第十八等,郡侯。月支六万钱、粮六百石。

  第十九等,县公。月支八万钱、粮八百石。

  第二十等,郡公。月支十万钱、粮千石。

  凡军功爵,无战功者不得赐,永为典制。

  文爵。

  第一等,假吏。

  第二等,正吏。

  第三等,公士。

  第四等,造士。

  第五等,良士。

  第六等,下大夫。

  第七等,中大夫。

  第八等,上大夫。

  第九等,下卿。

  第十等,中卿。

  第十一等,上卿。

  第十二等,关内侯。

  第十三等,都亭侯。

  第十四等,都乡候。

  第十五等,亭侯。

  第十六等,乡侯。

  第十七等,县侯。

  第十八等,郡侯。

  第十九等,县公。

  第二十等,郡公。

  凡文绩爵,无政效者不得赐,永为典制。

  民爵。

  第一等,平民。

  第二等,士民。

  第三等,公士。

  第四等,造士。

  第五等,良士。

  第六等,关内侯。

  第七等,都亭侯。

  第八等,都乡候。

  第九等,亭侯。

  第十等,乡侯。

  第十一等,县侯。

  第十二等,郡侯。

  第十三等,县公。

  第十四等,郡公。

  凡民爵,五等及下,非有资国重者不得赐。六等及上,非有大功于国者不得赐。

  文爵各等月支与军爵无异,民爵五等及下,与军爵同。六等及上公侯爵,与军爵同。

  三爵制分,可谓是将原本的爵位制度给砸了个粉碎。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,并没有太多的抵触。

  尤其是三军将士,封赏虽然未下,可早有消息传出。凡参战之将士,以自身现有二十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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